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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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1O/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2010年9月职员公开招考工作,提前安排好招考计划,保证招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U MIZ:*j 一、招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e!'u{>u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市属事业单位职员招聘的组织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含人事局、人力资源局、社会管理局,以下同)负责各区所属事业单位职员招聘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笔试考务工作委托深圳市考试院承担。
xM,(|p( 二、招考时间安排
ZJM^P'r.1c 此次职员公开招考笔试时间拟安排在9月18日(具体时间以招考公告为准)。
<7) 6*u 各区组织部、人事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组织本区所属事业单位的职员招聘。
Xh!Pg)|E 三、招考范围和对象
BBj"}~da (一)招考单位范围。
9F!&y- 有编制空缺,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部门、市或区编制部门核准同意的事业单位,均可参加今年的职员招考。
TnAX;+u (二)报考对象。
qRLypm 2010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IQv>{h} 四、招考程序及有关要求
5(Oc"0''H 今年公开招考的程序仍按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顺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ki"UF/ (一)关于计划的制定和上报。
9x,+G['Zt 1.计划上报的时间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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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2 参加9月公开招考的单位,须于8月20日前将招考计划按管理权限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v>&bCG>9 今年我们制定了新版的《公开招考职员计划表》,请各招考单位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好计划表后,按管理权限报市或区编制部门审核,然后上报主管单位逐级汇总。
WQ`T'k#ESW 为提高工作效率,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修改招考计划后只向招考单位反馈一次,招考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修改内容,及时反馈“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确认。
^123.Ru|t 2.计划制定的相关注意事项。
[N)M]u (1)考生身份界定。
b"9,DQB=i 参加9月份公开招考的,市外户籍2010年应届毕业生只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含深圳生源)2009年、2010年毕业生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其余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
_Oq\YQb v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的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N3) v,S- (2)市外户籍人员报考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H</ (3)在我市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市外户籍雇员可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但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其中,市外户籍人员属区属单位的,只能报考本区职位;属市直单位的,只能报考本系统市直单位职位。市内户籍的雇员或临聘人员则可跨区或跨系统报考。
q#Vf2U55m (4)报考职员的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个别职位确需要设置其它年龄条件限制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办法以公告为准)
lX3h'h (5)雇员、临聘人员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统一累计为临聘时间。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
qC1@p?8$ (6)各单位设置招考专业时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进行设置,填写专业时应确定专业名称和相应专业代码,专业的设置还必须与职位职责相符合。雇员、临聘人员报考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Y$\Ww(~ (二)关于公告发布。
7/L7L5h< 招考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级报刊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考试院网站统一发布。
OFv} jT (三)关于网上报名和笔试。
AAcbY; 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组织实施,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将在该中心网站公布。
.<dmdqk] (四)关于资格初审。
UEUTu}4y 资格初审按管理权限由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要求按当次招考公告和招考工作指引执行。
%3j5Q (五)关于面试。
KJ_R@,v\ 面试由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须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在笔试前在网上公布。各单位应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面试,在保密的前提下,鼓励各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科学命制多种形式的面试题。
6tguy 为保证公平,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须根据专业门类科学安排面试考官。考官组由5人构成的,须保证至少有3名考官属非本单位考官;考官组由7人构成的,须保证至少有4名考官属非本单位考官。鼓励各单位聘请各行业的专家作为面试考官。
pyKag;ZtP (六)关于资格复审及考核、体检、公示、聘用手续的办理。
'S"F=)*- 资格复审及考核、体检、公示等均按管理权限由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Q1z04m1_y[ 各单位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属区属事业单位的须公布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监督电话,属市属事业单位的须公布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S6]': 经招考各环节确定入围的拟聘人员,由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和权限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8*wI^*Q 五、其它事项
MXb(Z9)]kw (一)为做好今年职员招考工作,各单位须提前筹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提高效率。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招考计划,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lS^0*(Y (二)为加强指导,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招考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当次公开招考前发布《职员公开招考工作指引》,对招考各环节的要求进行详细规定。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本通知、当次招考公告及招考工作指引的要求,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规范招考工作。
OjZ@_V: (三)为做好职员聘用备案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工作,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部门应在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将《各区职员聘用备案结果汇总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
www.szhrss.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
i weP3u## (四)联系方式。
fvDwg 1.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陈明,电话及传真:82103514,E-mail:
chenm@opic.sz.gov.cn。
Ju<D7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刘辉,电话:82107225,传真:82107553;E-mail:
billydavid@21c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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